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办法》(科研发[2013]6号),科研处将对教学单位开展科研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考核项目:
(1)科研管理70分(2)科研项目20分(3)贡献与成果10分(4)学风建设
二、考核学期:
2014/2015学年 第1学期
三、要求
1、按照考核项目认真填写《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表》进行自评,并提交本学期科研工作总结。
2、2015年1月12日下午15: 00前提交科研工作考核表纸质材料(盖章)和相关支撑材料,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3.《通知》和《表格》电子版共享在科研QQ群中,请下载。
科 研 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