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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5年03月27日 00:00  点击:[]

3月26日下午4:00,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绩效管理专题会议在图书信息中心三号会议室如期召开。2015年学院经费资助科研项目负责人、各单位科研干事、2014年新进教师,各教学单位主管科研领导邹新宇、彭立新、杨鹄、姚新、孙羽枫、易晓春(代),科研处负责人赵明安、彭萍等共五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科研处副处长彭萍主持会议。科研处科研项目常规管理主管周飞从“科研项目经费文件背景”、“项目经费来源”、“经费预算”、“经费使用与报销流程”、“绩效评价指标”等五个方面就“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绩效管理”进行了全面讲解。科研项目申报主管管大为从对第二批院级科技创新团队的组队原则、团队结构、选题方向、任务书填报要求、绩效评价等方面就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进行了交流。  

科研处负责人赵明安做了会议总结。赵明安首先代表科研处向与会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分析了我院在科技资源平台、技术技能积累能力等方面与我省省级及以上示范校存在的差距。  

关于科研经费规范管理,赵明安首先传达了李克强总理2013年关于加强科技经费的总体要求,2012年以来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发布的系列文件精神,2014年省财政厅对我院科研项目经费票据检查提出的若干问题与整改意见,3月25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谈话会精神和有关高等学校违反反对 “四风”建设的问题线索案例。赵明安指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教育部2015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检查领域,纳入学院统一管理的科研项目是所有科研项目参与人的职务行为,科研机构负责人、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科研项目主持人是科研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的主体责任。  

关于科研绩效评价,赵明安提出,绩效评价是学院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各级各类项目管理的要求,其根本目的是引导大家关注关键绩效,关注重点任务,突出科研管理质量与效益。各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团队、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与任务书设计中要高度重视关键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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