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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实施高职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
2013-04-15   审核人:

陆天然  

包括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专业水平提升计划、教材建设工程、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高职院校对口帮扶等八大项目。  

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闽将启动实施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重大工作项目,包括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专业水平提升计划、教材建设工程、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高职院校对口帮扶等八大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八大项目中,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引人关注。同一般普通本科相比,应用型本科不是培养学科型、学术型、研究型人才,而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与高职专科相比,培养目标和规格也有较大不同,主要培养技术密集产业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并担负培养生产第一线需要的管理者、组织者以及职业学校的师资等任务。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年起这一试点将根据福建省及各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支持高职院校选择省级高职精品专业与本科高校开展联办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面向本省生源,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入学(水平)考试,以普通本科批次录取,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福建教育厅要求,试点单位应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由本科高校负责招生与学籍管理,学生毕业时由本科高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福建省这次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重大工作项目,在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和试点规模的前提下,今年新开设的试点专业必须为省级高职精品专业且为全省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紧缺专业,且与对接本科高校专业属相同或相近专业。试点项目由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联合申报,除已正式通过验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外,试点专业限在2个以内,每个试点专业招生不超过50人。在此基础上,优先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和市属本科院校开展该项试点。  

闽此次重大工作项目建设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其中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为2013年至2017年。福建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工作项目,各设区市政府财政部门和行业高职院校举办者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相关项目的实施,高职院校要安排配套支持经费,以推动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来源:《新讯报》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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