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选派“科技副总” 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科技副总”选派推荐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通知原文链接:https://jxt.hubei.gov.cn/fbjd/zc/qtzdgkwj/gwfb/202505/t20250509_5645334.shtml
一、个人申报条件:
“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50周岁;
(四)尚在服务期内的“科技副总”及服务期满未通过考核验收的“科技副总”,不能参与2025年申报推荐工作。前期已与提交需求企业开展实质合作的科技人才,不选派担任该企业“科技副总”;
(五)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申报流程:
(一)校内申请:5月14日前,科研人员主动对接与服务过的企业,并在科研系统“科技创新团队”中的“科技服务人员”栏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湖北省“科技副总”选派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电子版,点击确认提交申报。
(二)企业申请:5月15日前,对接企业按各区经信部门要求填报2025年企业“科技副总”选派服务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
三、支持措施
经费支持。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
科研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