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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北省科技厅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29日 14:31 科研处 点击:[]

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被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5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被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被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3年度、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奖励决定文件为准),不能作为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参加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不得提名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先通过项目验收。

具体要求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504/t20250427_5632799.shtml及《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https://kjt.hubei.gov.cn/kjdt/ztzl/fzxczl/pfxcc/kjlflfg/202307/t20230713_4744092.shtml

二、提名程序

科研人员于2025年5月6日前填写附件《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机构)提名汇总表》并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马诗睿 027-84804822

科研处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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