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教学单位开展科研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习文件
1.《2024年度武汉船院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办法》(科研发〔2024〕6号)
2.《2024年度武汉船院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细则》(科研发〔2024〕7号)
二、考核项目及时间范围
考核项目:
1.考核内容:组织管理、科研人员工作量完成率、关键目标完成率、项目与平台建设、代表性成果、学术交流、学术规范。
2.考核内容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9日。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
第一步,各单位将填写《2024年度科研工作总结》表格(PDF盖章版本)上传至科研系统“科研工作考核”栏目中的“计划总结”版块;
第二步,完成科研系统“学术活动”栏目信息录入,通过审核后的信息将自动同步“科研工作考核”中;完成科研系统“考核项目”栏目的项目与平台建设、代表性成果申报;
第三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
2.科研处复核。
3.反馈与签字。
联系人:马诗睿 84804822
科研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