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依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武船院发〔2019〕23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统计与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岗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
二、成果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以来的成果。(已认定成果无需重复录入)
三、成果认定重要事项。
1.2024年12月的成果(论文除外)可在2025年认定。本年度未出成果可延后认定,仍认定为2024年成果。
2.国内期刊论文同步中国知网数据,作者无需录入系统和提交材料,可直接在科研系统查看认定结果。
3.课题、检索类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获奖等成果,需录入系统,按要求上传清晰的PDF格式成果附件,并提交审核表后方可审核。成果上传要求见附件。如审核有异议,则需提供成果原件。
4.所有科研成果必须由校内第一负责人录入,参与成员录入无效。
5.按照项目排序录入所有校内和校外的成员。校内成员须录入工号,否则无法显示为该成员的科研成果。校外成员录入姓名和单位。
6.认定结果查看:认定工作结束后可在科研系统的“科研成果”栏目查看认定结果。如认定未通过,点击“查看”查看认定意见。
7.科研工作量查看:“科研成果”栏目中点击“科研工作量统计”查看额定工作量和完成情况。
四、材料报送
1.个人提交材料至部门:《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工作量审核表》(系统导出,一式一份,个人签字)。
2.部门提交材料至科研处:所有个人审核表,部门签字盖章。
3.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月1日17:00前。
五、联系人及电话:
马诗睿:84804822
附件:科研系统上传附件要求.doc
科研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