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详见(https://gxsz.e21.cn/content/details221_76537.html)。请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
1.我校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其中指导性项目不限项,专项任务项目中5个类别各限报5项。
2.各类项目申请者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无副高职称申请者,须有两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3.有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此次不得申报,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请申报人确定课题组成员时一定征得本人同意。
4.专项任务(学生工作品牌)请填写附件1:2024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学生工作品牌)论证部分;其他项目请填写附件2:2024年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论证部分;请申报人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论证部分(PDF版)录入科研系统,项目来源:教育厅思政处(人文社科项目)。
5.学校拟请专家盲评后择优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确定推荐的项目,科研处通知申报人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社科研究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详见附件3:《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报人同时将意识形态审查表(部门科研书记签字,一式2份)交科研处。
7.联系人电话及QQ:卢闪闪84809125,274901990。
科研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