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4年06月05日 17:09  点击:[]

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培育和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

1.申报人在科研系统内提交申报资料(课题—校外纵向—录入—项目来源:省教育厅规划办)。申报书(附件2)和论证活页(附件3)要求PDF版,文件名以“姓名+附件×:××”命名,申报人暂时不用提交纸质版材料,待确定推荐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全校限项不超过10个名额。

3.重要提醒:

①.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经在其他省级行政类及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逾期不结题将被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③.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4.校内申报截止时间:请申请人于2023年6月21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资料提交至科研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电话及QQ:卢闪闪84809125,274901990。

6.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阶段

工作内容

备注

6.6-6.21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和资料提交

1.各部门学习文件精神,动员老师申报

2.6月21日前完成科研系统申报


6.21-6.28

第二阶段:科研处初审和专家盲审

1.科研处初审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盲审

2.专家盲审并提修改意见,确定入围项目


6.28-7.5

第三阶段:入围项目专家修改指导

1.通知入围项目修改并准备答辩材料

2.组织现场答辩并提修改意见


7.5-7.10

第四阶段:申报人再修改,完成网上申报

1.科研处终审确定报送项目

2.申报人再修改,完成网上申报


7.10-7.15

第五阶段:完成申报

科研处网上审核,完成材料报送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


下一条:专利许可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