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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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船院第一批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评价的通知
2022年05月26日 14:54 科研处 点击:[]

各相关教学单位:

学院于2020年12月成立了10个武汉船院第一批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下称“创新中心”),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武船院发〔2020〕34号)(附件3)第四条有关规定,教学单位负责创新中心的具体业务指导和中期绩效评估,并报备科研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中心负责人自查。

1.根据任务书完成《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评价表》。(见附件1)

2.中期绩效评价报告包括封面、目录、绩效评价表、申请书、任务书、立项文件(见附件1),报送创新中心所在教学单位。

二、教学单位开展中期绩效评价(6-7月)

1.评价成果的时间范围:2021年1月-2022年6月。

2.组织3-5名专家,依据创新中心申报书、任务书开展评价工作,填写绩效评价表中专家评价意见。

3.填写绩效评价表中教学单位意见。

4.报送材料:每个项目一份正式胶装材料报送科研处备案。

三、科研处备案

1.报备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

2.结果认定:评价合格通过的创新中心学校给予经费资助。

3.联系人:马诗睿 84804822

四、评价名单

责任单位

中心名称

中心负责人

商贸学院

职业教育“三教”改革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肖莉

机械学院

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武峰

电气学院

人工智能及自动化控制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黄金花

电气学院

电气设备装调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吕金华

电气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雷建龙

建筑学院

绿色建筑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杨鹄

建筑学院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创新协同中心

贾嘉

交通学院

舰船动力设备优化设计与仿真协同创新中心

徐立华

船海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吴春芳

经管学院

现代服务业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陈三华

科研处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关于公布学院第一批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附件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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