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单位:
学院于2019年1月批准成立了第三批科技创新团队(下简称“团队”),按照《武汉船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武船院科研发[2012]3号)有关规定,实行建设期三年,现学院拟将开展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程序
第一阶段(4月30日前):团队负责人完成验收报告和汇报材料。
1.线上填表:在科研系统-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栏目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完成后生成打印文件。
2.填写《武汉船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自评表》(附件1)。
3.制作答辩材料:以PPT或视频(8分钟)等形式展示团队总体情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团队运行管理、科技平台建设、科研能力与社会贡献、协同育人情况、创新文化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成果推广与应用情况。
第二阶段(5月6日前):基层单位评审。
1.基层单位对所属团队验收材料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整改。
2.在验收报告中填写“基层单位评审意见”。
第三阶段(5月11日前):科研处线上审核格式规范,团队负责人完成验收材料装订。
1.验收材料装订组成部分与要求:①封面页(白色纸张)与目录(附件2);②验收报告正文;③成果附件材料;④第三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和任务书;⑤立项文件;⑥以上材料双面打印标明页码并胶装。(带印章页面须彩印)
2.验收材料与《武汉船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自评表》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
第四阶段(5月13日):专家评审与负责人答辩。
科研处组建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采取答辩的形式组织评审会,确定各团队最终评审结果。
二、相关说明
1.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不得在多个团队中重复使用。
2.验收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验收结果纳入部门学期科研考核。
三、团队负责人名单
汪行(交通学院)、汪宏伟(交通学院)、潘懿(机械学院)、余靖华(机械学院)、贾嘉(学工处)、彭华容(建筑学院)、林青(经管学院)、张罡(电气学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诗睿联系电话:027-84804822
附件1:《武汉船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自评表》
附件2:验收材料封面与目录
附件3:《关于公布“武汉船院第三批科技创新团队立项结果”的通知》(科研发[2019]2号)
科研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