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材料认定范围
1. 认定范围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材料,范围之外不予认定。
2. 只认定已结题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在研课题不予认定。
二、一览表各栏目填写说明
(一)“科研奖励情况”栏目
依次填写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及等级、证书公章单位、个人排序
(二)“教研项目”及“科研项目”栏目
1. 项目内容依次填写如下:起止时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结题证明公章单位)、项目类型(重点、一般、指导或横向)、校外经费(不计校内资助经费)。
2. 排序栏:项目负责人填“排1”,其余成员依次填“排2”、“排3”……
(三)“论著”栏目
1. 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填入此栏目。
2. 依次填写论文、著作、教材、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
3. 论文
(1)作者序栏:一人撰写的论文填“独撰”,两人及以上合写的论文按照顺序依次填“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2)刊物级别栏:填“SCI”、“期刊EI”、“会议EI”、“ISTP”、“中文核心期刊”或“一般期刊”。检索类需提交检索报告原件,中文核心期刊以对应年份版本《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为准,一般期刊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期刊为准。
4. 著作、教材
(1)作者序栏:填“主审”、“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同时填写本人承担字数;
(2)刊物级别栏:填“国家级规划教材”、“公开出版教材”或“校内教材”。
5. 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
(1)论文、著作名称栏:依次填写专利名称(软件名称)、专利权人(著作权人);
(2)作者序栏:按照发明人排序填“发明人排序:排1”、“发明人排序:排2”……(软件著作权登记按照著作权人排序填“著作权人排序:排1”、“著作权人排序:排2”……);
(3)刊物名称栏:填“国家知识产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填“国家版权局”);
(4)出版年月栏:填写授权公告日(软件著作权登记填写证书落款日期);
(5)刊号栏:填写专利号(软件著作权登记填写登记号);
(6)刊物级别栏: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
三、复印件材料提交说明
1. 科研奖励: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2. 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3. 著作及教材:封面、版权页(带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前言、目录、封底
4. 课题:封面、项目成员页、结题证明页(或结题证书)
5. 专利:专利证书
6. 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证书
四、科研材料报送说明
1. 2013年12月31日以前的科研材料以各年度《科技年鉴》为准,仅提交复印件即可。
2. 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的科研材料以当年统计结果为准,仅提交复印件即可。
3. 2016年的科研材料及往年《科技年鉴》未收录或未统计的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教材中若未标明编写人员所编写章节,其编写字数由主编提供纸质材料说明,并说明所有其他编写人员编写字数。
4. 科研材料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在复印件材料上盖章;未提交复印件的,该项目不予认定。
五、审核程序
1. 材料初审:综合材料一览表(A3大表)一式两份,科研处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 材料复审:综合材料初审后,申请人按照科研处提出的修改意见,重新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科研处盖章。未按照初审意见修改的,科研处不予盖章。
科研处
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