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统计及考核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在岗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科研成果的其它人员。
二、成果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审核标准
1.按《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考核办法》(武船院发[2012]37号)文件执行。
2.审核科研成果材料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各项统计报表(加盖部门公章)送交科研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whcbky@163.com。
五、表格填写规范
1.《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的黄色区域为填写的部分,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说明。
2.《统计表》表一的“职级”与“人员类别”、表二的“期刊级别”、表三的“论著或教材级别”、表四的“课题来源”与“课题级别”、表五的“专利类型”及各表中的“排序”等选项必须在规定范围内选择。
3.《统计表》表二至表六,打印前要删除“范例”行。
4.多人合作的项目,由负责人填写《合作项目科研工作量分配表》,确定各参与人科研工作量。加盖部门公章后,送科研处认定。若负责人未提供分配方案,则依照“武船院发[2012]37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人及电话:赵磊 84804822
附件1: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表1-6)
附件2:合作项目科研工作量分配表
科研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