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教育厅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研【2015】1号)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申报文件精神和具体内容。
二、课题类别
201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附件2)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 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一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 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4. 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四、其它要求:
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初评入围用,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4. 各部门将申请人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和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集中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23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大为
电话:84803741
Email:53595802@qq.com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3.《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