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受理“院级课题申请终止”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鉴于学院科研工作的现状,科研处将组织开展受理“院级课题申请终止”工作,如确因工作等客观原因课题未结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课题终止原因,经由所在部门同意,提交科研处签署意见,方可终止课题研究。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题终止范围:2009年以前(含2009年)院级课题(注:省级及以上课题不属于终止范围,要求完成结题工作)
二、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12:00前
三、办理程序: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部门签署意见—科研处签署意见—课题终止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年12月7日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终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