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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学院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 15:00 科研处 点击:[]

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19]24号),我院现开展超额定科研工作量奖励、重大科研成果奖励和校级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超额定科研工作量奖励

1.奖励范围:按照院发[2019]24号文件规定,超额定工作量奖励每半个聘期进行一次。本次奖励范围是2018-2019年超额定工作量。

2.申报办法:科研处审核并认定。个人可通过科研系统查看超额定工作量,不需提交材料。

二、重大科研成果奖励

1.奖励范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且被认定的高级别论文、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发明专利、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四大类。

2.申报办法:成果负责人填写《2020年武汉船院重大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至部门。各部门评审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组织评审认定。校领导审批,公示公布。

三、校级科研成果奖励

1.奖励范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且被认定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及教材、课题、知识产权项目以及待申报评审认定的科技推广性成果和校级教科研成果(综合)六类。已奖励的课题不再奖励。已纳入重大科研成果奖励范围的成果不再奖励。

2.申报办法:申报“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及教材、课题、知识产权项目、科技推广性成果”奖项的提交《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6)纸质与电子版至部门。申报“校级教科研成果(综合)”奖项的按《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教科研成果奖(综合)申报办法》(附件7)提交附件8-9纸质与电子版至部门。

各部门组织学术委员、党政领导评审。校级科研成果奖励每个部门每类限推荐一个成果(科技推广性成果奖除外,不限推荐名额)。评审汇总后报送《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0)纸质和电子版以及个人提交的材料至科研处。科研处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校领导审批,公示公布。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1. 2020年9月4日前各部门(单位)报送材料至科研处。

2.联系人:马诗睿电话:84804822邮箱:kyc@mail.wspc.edu.cn



附件1:《2020年武汉船院重大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论文)申报表》

附件3:《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教材、专著)申报表》

附件4:《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专利)申报表》

附件5:《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课题)申报表》

附件6:《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科技推广性成果)申报表》

附件7:《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教科研成果奖(综合)申报办法》

附件8:《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教科研成果奖(综合)推荐书》

附件9:《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教科研成果总结(综合)》

附件10:《2020年武汉船院校级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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